警惕互联网传销披上“理财”外衣骗钱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8-07-04 02:56:06

在石门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查处的互联网传销案中,当事人陈某、罗某、黄某等人以网络投资理财为名建立网络积分理财交易平台,要求参加者缴纳注册费获得加入资格,进行虚拟货币积分交易,并按一定顺序组成层级,按照发展的人员的数量和缴纳的金额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加入。 陈某、宋某在加入上述积分理财交易平台后,各自成立代理“服务中心”,介绍、引诱他人加入传销活动,并参与组织宣传推广活动,从中获利。而当事人黄某则在明知开发设计的网络交易平台系传销性质的情况下,继续为陈某模仿境外传销网站开发设计了网络积分交易系统,并为其提供租用服务器、后续技术支持服务,从中获取非法利益。 2016年9月,石门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调查认为,三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属于传销行为,依法对多名涉案人员进行了罚款和没收非法所得,合计金额126.7万元。 此外,在十大案例中,郴州市工商局还查处了一例当地公司通过在微信平台上开设商城为伪装的金字塔式传销网络案。该公司通过会员购物返利以及成为商城促销员、发展下线促销员等方式诱导大量网民购买促销商品,逐渐形成上下层级关系,上下层级佣金计酬和多层级促销员,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被处以没收办公电脑12台及所有库存商品,并罚款150万元。